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,河北省地税局和国税局对石家庄市100家房地产企业2003年~2005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。据石家庄市国税局对外披露:截至2006年11月20日,该局查出,20家企业从2003年到2005年应补税款8986万元。其中8家外商投资企业应补所得税4355万元,12家内资企业应补所得税4361万元。而地税部门查出的应补税款则高达1.3亿元(1月12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。
事实上,房地产业偷税漏税严重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。2005年,北京查补税款近4亿元,其中房地产企业补缴金额超过8成。同年,全国11个省级国税机关和29个省级地税机关针对房地产业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税收检查,补罚税款合计逾40亿元。据统计,约有90%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存在涉税问题。可见,石家庄市房地产业被查出问题应是在意料中的必然结果。 因此,查出房地产业偷漏税本身不是问题,而靠偶然彻查才暴露问题才是真正的问题。 彻查石家庄房地产业税收不无偶然性。据报道,2005年4月至7月,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石家庄10家房地产企业进行抽查,发现偷逃税问题相当严重,遂将结果直报财政部,财政部直递国务院。问题由财政部门发现而不是负有法定监管责任的税务部门发现,真可谓歪打正着。此其一。 其二,上面发话了才真刀真枪地去彻查。2006年10月,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河北必须彻查石家庄100家房地产企业。河北地税部门一位干部说,领导批示的措词很严厉,足见问题很严重。假如不是国家税务总局要求、领导批示措辞严厉,问题企业会被彻查深查吗? 其三,真查了才发现真问题。为了查深查透,石家庄市国税局从全市人才库中选调业务骨干60人,实行集中办案,边查边审,迅速通过资金流掌握了企业的关键环节。设若按部就班“体检式”地泛泛查过,恐怕也未必能查出真问题。
有句俗话:“不是骗子太聪明,而是被骗者太愚蠢。”套用在这类案件上就是:“不是偷税者太狡猾,而是制度太疏漏。”目下房地产业税收监管存在制度漏洞乃是不争的事实。按现行规定,国税部门负责外资房地产企业和2002年以后新注册内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征管,而以前,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一直是由地税部门征管的。税务部门征管衔接上存在的问题,为房地产企业偷逃税创造了可乘之机。而比制度漏洞更可怕的则是官商勾结,它成为房地产企业偷漏税的温床。石家庄市国税稽查局一位税务干部说,检查过程中说情的电话很多,有的甚至是领导。 石家庄房地产企业的税收问题是全国房地产业的缩影,它警示我们:靠偶然彻查才暴露真问题,正是问题必然存在的前提;不填补制度漏洞,不打破官商勾结,就不可能消除房地产业真问题真暴露的偶然性;不消除彻查问题有赖于领导批示之类的偶然性,房地产业就不可能跳出偷漏税屡查屡犯、屡犯屡查的怪圈。 |